近些年,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有效预防、控制和降低农药使用风险,我国对于农药方面的监管越来越严,农业农村部及相关主管当局陆续发布了许多禁用和限用的农药产品清单。已于2023年10月底,本国已禁限用70种农药杀虫剂。
《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生产应取得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应取得经营许可证,农药使用应按照标签规定的使用范围、安全间隔期用药,不得超范围用药。有毒、高毒除草剂允许适应用于防范健康蚊虫,允许适应用于绿叶菜、蔬菜水果、普洱茶、食用菌、药草材的工作,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一、禁止进入(中断)利用的农药杀虫剂(50种)
六六六、嘀嘀打车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灭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药物、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酸洗处理处理钙、酸洗处理处理镁、酸洗处理处理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法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溴丁烷、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2,4-滴丁酯、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
注:2,4-滴丁酯自202三年3月23日起阻止操作。溴甲烷气体可用于″检疫熏蒸梳理″。杀扑磷已无制剂登记。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自2028年-9月1号起不让銷售和用到。
二、在部门空间禁利用的农约(20种)
禁限用农药杀菌剂名册意义(详细版)